短期股票配资股 利元亨: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


发布日期:2024-08-14 22:11    点击次数:1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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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标题: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)短期股票配资股

案号:(2024)苏0411执4121号被执行人:常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身份证号/组织机构代码:91320411MA1****LW4Y执行法院: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(元):1670423.0

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, 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、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, 旨在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。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,包括3名独立董事, 设董事长一人,可设副董事长,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。 董事会下设战略、审计、薪酬与考核、提名等专门委员会, 并设有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。 董事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, 并在会议召开前提交审议。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, 并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会议, 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、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、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、 监事会提议、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认为必要、 总经理提议、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等情况。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发出, 并包含会议日期、地点、召开方式、 拟审议事项、召集人和主持人、 董事表决要求等内容。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,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短期股票配资股, 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。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, 可采取书面或电子通信方式, 表决意向分为同意、反对和弃权。 董事会决议需有超过半数的董事同意, 并形成相关决议, 决议应当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。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情况, 包括会议届次、召开时间、地点、 出席董事、审议事项、表决结果等, 并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。 董事会决议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, 并公告会议召开情况、 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、 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、 独立董事意见等。 董事长应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, 并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, 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。